中国生物工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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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来源:中国生物工程学会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现面向生物工程领域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和名额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名额

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可推选三大奖候选项目2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二、推选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选的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推选项目(人选)完成人应为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会员。

2.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人选)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人选)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3.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4.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5.提名材料中不得出现涉密内容。

6.未通过其他渠道提名。

三、推选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

1.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需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及附件材料,凭“推荐码”于2023年12月20日17:00前在线完成提交,“推荐码”请联系学会办公室获取。推选材料非涉密证明由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月21-23日,学会组织专家对候选项目(人选)进行评审,根据优中选优原则确定中国生物工程学会拟提名项目(人选)。被确定为学会拟提名的项目(人选)所有拟推选侯选人所在单位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中国生物工程学会。

3. 拟提名项目(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期结束,学会将于12月28日前报送中国科协。

4. 中国科协确定拟提名项目(人选)后,将通知拟提名项目(人选)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其中纸质版提名书3套,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2套。纸质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和附件,封面和主件应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包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从提名系统中打印。封面、主件和附件应合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5. 候选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s://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571.html)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丽娟

电话:010-64807678 

E-mail: xh@im.ac.cn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3号中科院微生物所B411

 

 

中国生物工程学会

2023年12月18日